文物20251356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南沙区大岗镇南顺二村社会停车场项目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南顺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报来《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南顺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关于申请南沙区大岗镇南顺二村社会停车场项目地块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根据所报材料,南沙区大岗镇南顺二村社会停车场项目地块已于2024年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完成主动性区域考古调查评估,在该区域内未发现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也未发现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需要进一步开展考古勘探的地下埋藏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继续完善土地建设的其他手续。
由于地下堆积的形成和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古代文化遗存,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12月4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