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1329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D3地块
复建安置房及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开展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D3地块复建安置房及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的函》(穗海珠城更函〔2025〕4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D3地块复建安置房及相关市政配套建设项目占地面积超一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按文物保护的要求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12月2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