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1251号
广州市文物局转发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民党“一大”旧址建控地带内越秀区越秀中路125号大院(20号、
25号、26号及德仁里4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设计方案批复的通知
越秀区越秀中路125号大院(20号、25号、26号及德仁里4号)业主:
所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民党“一大”旧址建控地带内越秀区越秀中路125号大院(20号、25号、26号及德仁里4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设计方案已经广东省文物局批复原则同意。现将《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民党“一大”旧址建控地带内越秀区越秀中路125号大院(20号、25号、26号及德仁里4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粤文物审〔2025〕126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实施。实施过程中,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如发现文物遗存或其他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民党“一大”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增设电梯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11月17日
(联系人:吴晓虹,联系方式:3892546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