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1130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之宝源路21号301房保养维护装修事宜(第二稿)的复函
宝源路21号301房业主:
来文《根据文物20250999号文修改完善申请函(荔湾区宝源路21号301房)》及其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论证并研究,我局认为所报方案未按照《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之宝源路21号301房保养维护装修事宜的复函》(文物20250999号)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请按上述文件和专家指导意见进行完善后另行送审。在修改完善过程中,确有困难的,可以再次向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申请给予技术指导。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10月15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