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1070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
项目(AF0211010、AF0216004、AF0212002、AF0211056、AF0211052、规划横二路、
规划横六路)考古调查工作完成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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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F0211010、AF0216004、AF0212002、AF0211056、AF0211052、规划横二路、规划横六路)用地考古调查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F0211010、AF0216004、AF0212002、AF0211056、AF0211052、规划横二路、规划横六路)考古调查工作报告》,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AF0211010地块内,采集到大量汉-明清时期陶瓷片,AF0216004地块位于“鹤洞地下文物埋藏区”,周边曾发现较多古墓葬,其地下有可能埋藏古代文化遗存,上述两个地块需开展进一步考古勘探,在考古工作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在AF0212002、AF0211056、AF0211052、规划横二路、规划横六路地块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也未发现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需要进一步开展考古勘探的古代文化遗存。本次调查工作完成后,可按规定继续完善上述5个地块项目工程建设的其他手续。
由于此次考古工作未能100%覆盖项目用地,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文物埋藏,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附件: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F0211010、AF0216004、AF0212002、AF0211056、AF0211052、规划横二路、规划横六路地块)考古调查工作报告.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9月22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