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1012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近代洋行仓库和码头旧址太古仓4号仓
106号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广州市缮性文化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太古仓4仓106号室内装修工程申请函》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以下意见补充完善设计方案,填写文物装修工程开工报告,一并报我局确认后实施:
1.室内地面装修应确保文物本体的安全,细化该方案室内地面拆除、新铺的做法,补充相关图纸。
2.完善设计图纸,在图纸上清楚表达文物本体、上次装修内容及此次工程内容三者关系。
三、在实施过程中,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超出所报范围,请及时报告我局。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