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0963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聚龙村19号民居室内装修工程的复函
广州聚龙村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来文《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聚龙村19号民居”装修施工申请函》及其附件收悉。聚龙村19号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聚龙村旧民居之一。经组织专家论证并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装修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
二、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完善装修方案:
1、补充装修后的用途、使用功能。
2、按照最小干预原则,细化装修措施,制定有效的文物保护措施,并补充相关的图纸。
三、施工过程应采取相应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并做好同已经完工的文物修缮工程衔接。项目完成后,备齐相关材料及时报我局核实验收。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9月5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