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20250926号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之宝源路5-23、8-28号修缮设计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来文《关于商请审核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宝源路5-23、8-28号修缮设计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函》(荔住建函〔2025〕73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论证并研究,我局认为所报方案仍未达到文物保护要求,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一、应参照已审批通过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宝源路旧民居之9、13、18、20号外立面保养维护工程设计方案》,明确此次修缮内容。
二、进一步深入勘察和分析外立面历史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
三、对复原内容应有充分的依据,并按照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修缮。
四、规范图纸,补充必要的大样图。
请按照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后另行送审。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