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广州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广州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广州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中心)设置广州粤艺传习所旅游信息咨询中心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为整体服务项目,服务时间5年。采购预算金额为14.5万元(含税,不含人员费用)。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总体建筑面积为344.25平方米。
(二)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背景展示、咨询服务、资料展示、阅读书籍等区域,并提供多媒体视听演示等数字化服务。
(三)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内应提供开展现场服务所需的办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饮水机、办公用品等。
(四)按照国家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旅游信息咨询中心须符合室内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使用防火阻燃、无安全隐患的装修材质,配备灭火器、防毒面具等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安全设备。
(五)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服务,为来访服务对象提供景点介绍、交通指引,以及旅游线路、住宿、美食、文化体验推荐等方面的文化旅游咨询服务,整理更新广州文化旅游信息,并做好有关台账记录工作。
四、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拟设置的广州粤艺传习所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场地位于荔湾区恩宁路212号粤趣空间继续教育基地,是集展览、非遗手工体验、培训、文创产品、文艺活动等综合性文艺活动空间。该基地位于永庆坊4A级旅游景区内,文旅资源丰富,东侧近邻著名的上下九商业街,南面链接沙面,蕴含着深厚的广州历史人文底蕴,是西关旧址的精华所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靠近黄沙地铁站和长寿路地铁站,周边公交线路众多,具有广泛的游客接触面。拟设置的广州粤艺传习所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将承担文旅咨询公共服务、文旅资源宣传推广等功能。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粤趣空间继续教育基地的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广州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广州粤艺传习所)单独所有,且该单位负责粤趣空间继续教育基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是能够开展该项目的唯一合作主体。鉴于选址的特殊性和唯一性,故采用单一来源的自主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广州粤艺传习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12号2号楼
七、公示的期限
2025年9月10日(一个工作日)。期间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广州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广州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17楼
邮编:510230
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20-38925720



